根據《中華(hua)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(ping)價(jia)法》、《環境影響評(ping)價(jia)公眾參與辦法》等相關規定,現將《G1816榮烏高速(su)公路烏海至瑪(ma)沁(qin)聯絡線烏海巴音(yin)陶亥至石嘴山(shan)惠(hui)農段環境影響報(bao)告書(征求意見稿)》進行公示,征求公眾對(dui)本工程環境保(bao)護(hu)工作的意見和建議(yi):
一、查閱報(bao)告書的方式和途徑
(1)報(bao)告書電子版查閱方式:
鏈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-MadH3Y7e0p5xsPceou11w?pwd=8f3a 提取碼:8f3a 。
(2)報(bao)告書紙質版查閱途徑:
公眾可前往(wang)以(yi)下地址查閱紙質報(bao)告書
查閱地址:內蒙古(gu)自治(zhi)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海拉(la)爾東路街道(dao)海拉(la)爾東街9號大廈
聯係人:樊擁民;聯係方式:13947490137;郵箱:544849298@stsxdec.com
二、征求意見的公眾範(fan)圍(wei)
征求意見的公眾範(fan)圍(wei)為受建設項目影響範(fan)圍(wei)內的居民、企事業單位或(huo)者其他組織的代表(biao)及其他關心本項目建設的熱心人士。
三、公眾意見表(biao)的網絡鏈接
公眾意見表(biao)的網絡鏈接為: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
四、公眾提出意見的方式和途徑
公眾可以(yi)通過信函、電子郵件(jian)或(huo)者去建設單位所(suo)在地填(tian)寫(xie)公眾意見表(biao)等方式,在規定時間內將填(tian)寫(xie)的公眾意見表(biao)等提交建設單位,反(fan)映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有關的意見和建議(yi)。
五、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
本次征求公眾意見的期限(xian)為10個工作日,起止時間為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24日。
內蒙古(gu)交通集團有限(xian)公司
公示日期:2024年6月11日